突政办发〔2018〕153号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2018年突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22日
2018年突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考核办法
为强化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和盟农牧业局下发的《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二、考核内容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包括以下九个方面内容:一是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计20分);二是监管体系建设(计20分);三是标准化示范(计31分);四是执法监管(计7分);五是农资打假(计12分);六是专项整治(计3分);七是相关业务(计6分);八是建立公共邮箱互动(计1分);九是扣分项。
三、考核办法
(一)自查自评。各乡镇政府要采取年中自查、年终自评的办法,按时按要求将工作完成情况及年终总结上报县农科局备案。
(二)督查考核。由县农科局牵头组织对各乡镇政府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督查;12月底,县农科局对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核方式及奖励
采取现场检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照《2018年突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并结合信息报送情况,综合考评各乡镇政府得分,评定若干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突泉县2018年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
量化考核细则
附件
突泉县2018年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细则
序号 |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评方法 |
分值 |
得分 |
1 |
组织领导和 制度建设 (20) |
1.乡镇成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并有会议纪要5分; 2.乡镇对辖区监管队伍、监管对象等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有相关统计汇总表5分。 |
查阅会议记录、有关资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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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并有记录、建立并实施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奖惩以及投诉举报等各项制度,每一个制度1分,共6分。 |
查阅资料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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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4分。 |
查阅资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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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管体系建设 (20分) |
1.乡镇须成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1分; 2.村设有专职监管协调员,协助乡镇监管机构开展工作,100%村设监管协调员且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记录3分。 |
查阅乡镇政府文件、现场检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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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监管机构有工作场所、有运行制度、有专职人员、有工作条件、有工作经费各占1分,共5分;能重点开展如下几项工作各得1分,总分9分。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诚信守法意识,有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1分; 2.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看得懂、会使用的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有工作记录和资料1分; 3.开展对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档案记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县农科局,有工作记录和资料1分; 4.协助县质检站对农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1分。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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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自行组织和参加县级组织的监管员培训班,每组织一次5分,参加1次得2分。 |
查阅培训通知、现场照片等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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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准化示范 (31) |
1.乡镇在积极推广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着力将相关标准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并推广入户4分;种养示范小区底数清(名单)平面示意图上墙2分; 2.指导生产者创建农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普及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对农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技能培训,有记录3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9 |
蔬菜大棚、育肥牛、羊、禽类、猪等 |
1.乡镇政府出台相关扶持奖励政策,推动“三品一标”认证、示范、推广8分; 2.“三品一标”获证单位10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2分,100%落实内检员制度5分。 |
查阅资料 ,各类证 书复印件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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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公害农畜产品纳入当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2分; 2.获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2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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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对辖区“三品一标”农畜产品的包装标识、规范性检查有方案、制度1分;有检查记录、有处理结果2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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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执法监管 (7分) |
乡镇自行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工作2次以上4分。 |
查阅资料、督查方案、督查报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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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县质检站下达的抽样送检任务,按时报送3分。 |
查阅资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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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资打假 (12分) |
1.乡镇对辖区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门店底数清、情况明,有备案登记表1分; 2.乡镇落实农资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100%的农资经营单位实行审查备案登记和质量安全承诺,建立经销台账,无经销和使用禁用农(兽)药行为,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或专柜销售制度3分; 3.乡镇实现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有工作记录4分。 |
基本情况统计表、责任人备案表、相关资料、检查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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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展农资市场的集中整治或专项治理活动,管理制度齐全,组织开展了农资质量抽检工作,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按季小结,半年总结,全年总结按时上报县质检站同时报送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和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的4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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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项整治 (3分) |
根据突泉县农科局农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出本乡镇的行动方案,且落到实处,并按要求定期按时上报总结及统计表,按时参加县农科局及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召开的会议、相关业务培训的3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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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相关业务 (6分) |
1.乡镇按时上报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2分; 2.乡镇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按时上报,全年不少于6期2分; 3.乡镇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印制并发放宣传页、宣传手册或通过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工作2分。 |
查阅资料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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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公共 邮箱互动 (1分) |
凡涉及有关通知信息传递、公共文件发送,工作体会、工作交流,报送材料1分。突泉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邮箱为tqnxcp@126.com。 |
查阅资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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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扣分项) |
乡镇出现农畜产品质量问题(农兽残留超标、严重污染、禁用农药)出现一次扣5分。 |
全年监管 |
-5 |
扣分项 |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印发